佩妮感受着身边传来的索菲的温度,犹豫着继续读了下去:“在她快要被那个男人抓住的时候,男人背后响起了一个小男孩的声音「你要对她做什么?」”
“男人回头看是一个小男孩,嘴角露出不屑的微笑:「这与你无关,我劝你立刻离开,否则我会连你一起处理掉。」男人转过头抓住了女人的脖子,他想要伤害她。”
“在女人惊恐的视线中,那个男孩迈着决绝的大步走了过去,举起剑,技巧娴熟地朝男人的背部砍了过去。”
那个举剑的小男孩事实上是「布伦南小姐」,她才是这个故事真正的女主人公。
她有一把剑。
佩妮瞪大了她的眼睛。
“是不是非常有意思,”索菲在旁边说,“这个女主角可真是太吸引人了,她一开始出现就是一个小男孩,她是那么的叛逆,看起来非常不羁,我们应该早点看这本书的。”
晚上回到家,躺在床上的时候,伊索尔德的信放在她的旁边,她举起右手,在虚空中摸索,她想象自己是布伦南小姐。
“布伦南坐在她的大床中间,像对待珍宝一样细细地擦拭着她的剑,这是她父亲在她10岁生日时送给她的礼物。”
佩妮右手在虚空中半握着。
“布伦南小姐把剑举起来,剑光反射出她的脸,她始终觉得自己的这张脸太过于柔和,她闭上了眼,再睁开,眼睛里的迷茫已经被坚定所取代,她把剑挥了下去。”
佩妮的右手挥了下去。
“剑划破了虚空,发出了一声清脆的鸣响。”
佩妮感觉到自己的手打到了什么东西,是伊索尔德的那封信,她把信举起来,放在眼前。
这篇小说写的太好了,佩妮想,这样优美的文笔,丰满的人物,为什么不是来源于自己的笔下呢?她心中产生一种失落感。
但是想象着布伦南小姐抚摸宝剑的那段场景,一种不知名的力量突然充斥了她的全身。
佩妮翻身坐起来,重新坐到了书桌前,她渴望。
渴望什么?
佩妮自己也不知道。
但是她渴望。
第27章
“诺拉,再见。”佩妮帮诺拉从地下室把最后一箱装满词典的木箱搬了出来,然后踮起脚把厚重的百科全书塞进了书架的最高层,最近她感觉做这些事情越来越轻松,跟书相处总是令人愉悦的,处理完这些事情后,她挥别诺拉。
灰与榆的小说世界瑰丽绚烂,剧情跌宕起伏,这些书的句词并不复杂,像小鸟一样钻进了她的脑子里。直到在阿加莎女士的写作课上,那些小鸟又飞了出来。佩妮第一个答出了阿加莎女士写在黑板上的单词的意思,阿加莎女士漆黑的眼珠转了过来。
教室里很安静,佩妮觉得自己刚刚回答的声音太过于响亮,在这样的环境里,她低下了自己的头。
阿加莎女士的声音在她的头上响起:“噢伊万斯小姐,做得很不错,从行文来说,她课堂上的描写段落是你们当中错误最少的。无论从单词的拼写还是句式的结构来说。”
佩妮不自觉挺起了自己的背。
“但是我们只是在描述一个普通的花瓶,伊万斯小姐,这种花瓶你家也有,”阿加莎女士靠近她,低声说:“你只需要实用一些,客观一些。你用的那些词汇,我以为你在描述一件博物馆珍藏的中世纪遗物。我建议你可以少用一些华而不实的词汇,这些文章里他们用不上。”
教室里响起一阵细微的喧笑声。
佩妮抱着书包匆匆跑回学校,天色已经有一些暗下来,她骑车骑到一半才想起自己把针线包漏在了书桌里,她看了一眼天色,还不算晚,心中暗自祈祷教室不要这么快锁门。
学校里已经几乎看不见人影了,草坪里落满了麻雀,佩妮匆匆跑上楼。在校工要给教室上锁之前,冲进去找到了自己的东西。
“再晚一点可就来不及了,伊万斯小姐,快点回家吧,你们这些孩子,老是耽误我打扫卫生,我要赶紧下班了。”佩妮听见钥匙在门栓里转动的声音,校工粗暴地推了推门,检查是否上好锁。
佩妮对校工点了点头,像来时那样,抱着书包沿原路匆匆跑下楼。